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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民复〔2015〕28 号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4号的答复函
吕桂聪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问题的建议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的不断增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特别是农村困境儿童的扶贫助困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根据国家孤儿保障政策,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按照孤儿认定程序和条件,严把审批关,实现应保尽保。2014年全市孤儿保障人数共2625人,其中: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41人,社会散居孤儿2484人,保障人数比上年有较大增加,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发放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全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共1738万元,保障金全部由民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存入孤儿监护人存折,确保孤儿保障金的及时足额到位,有效保障我市农村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
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困境儿童普查和试点工作。去年,平南县作为广西唯一列入民政部第二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单位,我们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着重是抓好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开展困境儿童调查摸底、确定分类标准、出台试点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政策文件等各个环节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进入政策实施阶段。据调查统计,该县有农村留守困境儿童2977人,从去年11月起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贴,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元。通过先行先试,为今后全市乃至全区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实现了预期目标任务。
三是建设农村幸福院。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安排部署,从2013年起,我市启动农村幸福院建设。主要是利用农村闲置场地改建成为农村老年人、留守儿童等服务对象服务的“幸福之家”、“儿童之家”,为他们提供日托、生活照料、文化娱乐、饮食等方面的服务。去年,全市新建85个农村幸福院投入使用,完成投资510万元。今年,贵港市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100个,目前为止,项目资金共600万元已全部到位,各县市区正在抓紧组织建设,计划年内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贵港市民政局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蒋进永 452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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