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分类:B
港北政函〔2015〕 号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6号)的答复函
市中级法院: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张志海代表在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关于支付港北区人民法院贵城人民法院建设的建议”,贵单位为承办单位,我区为会办单位,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港北区人民法院贵城人民法庭及附属设施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13〕389号),同意建设贵城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1幢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
我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支持法院工作,由于目前财政还比较困难,重点支出仍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法定支出。对于港北区人民法院贵城人民法庭及附属设施重建项目缺口资金,建议由港北区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一是向中央、自治区申请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二是争取上级法院支持资金,三是从区法院非税收入中解决,四是通过其他渠道筹资。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陈侃 陆东红 4258116 425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