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分类:A
贵卫计函﹝2015﹞65号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代表议案(建议)第37号的答复函
赵雪娇、苏敏庆、蔡世全、郑永容代表:
您们在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协调解决乡镇计生聘用人员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03年9月,为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解决有人做事的问题,市委常委会会议(二届第21号)同意,增配乡镇一级计生工作人员475人,并按县市区的用人计划分别调配,其中桂平市乡镇计生聘用职员共217人。这一批人员按合同制聘用职员的机制进行运作,并将此批聘用职员的工资列入财政预算。
随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深入,编制内人员与聘用职员的工资水平逐渐拉大,的确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去年下半年,我委对相同工作年限的在编在职人员和聘用职员的工资情况进行了调研。据统计,实行绩效工资后乡镇计生聘用职员和在职在编人员的月平均工资对比相差约800元。为了解决聘用职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继续稳定基层计生队伍,去年各县市区(包括桂平市)均给予乡镇计生聘用职员提资200-300元/月,目前全市乡镇计生聘用职员的月平均工资为1506元,与桂平市同类同等的在职在编计生工作人员平均工资1874元相比尚差368元。2014年6月我委牵头组织人社、编办和财政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聘用职员的身份转变问题,以提高乡镇计生聘用职工的工资待遇水平,但会议认为转变身份的条件不成熟。根据现行财政体制规定,桂平市、平南县均属于一级财政,完全可以调剂资金自主解决乡镇计生聘用人员2004-2009年9月的“三金”(失业、医疗、养老)费用和有关提资的问题。关于请求由贵港市本级财政帮助解决乡镇计生聘用人员“三金”经费问题,不仅涉及到桂平市,还涉及到其他县市区。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乡镇计生聘用职员的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工作条件,逐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全市人口计生队伍保持稳定,乡镇计生聘用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并逐步成为了我市人口计生医疗技术队伍的中坚力量。当前,市财政也十分困难,近期内难以将乡镇计生聘用人员提资经费和“三金”经费全部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下一步,我委拟积极争取将提资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并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其中港北、港南、覃塘三个区的增资部分由市财政负担,桂平市、平南县则参照执行。
衷心地感谢您们对我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贵港市卫计委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谭 鹏 0775-4555005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