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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4 11:35      作者:ggrd    

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6月25日,贵港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这既是对市人民政府的监督,也是对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通知书》(四届〔2014〕3号)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 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建议进一步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切实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问题
   (一)进一步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深刻认识到,没有项目前期工作,就没有投资计划的下达。针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大、任务重、时间紧,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多等特点,按照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组织召开的动员部署会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抓好我市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项目前期工作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限定时间完成。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各级各部门全力配合,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年,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完成了44.08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项目前期工作,申报后获得自治区下达投资计划2.68亿元,计划建设182个项目,可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44.08万人。截至12月12日,已完成投资2.58亿元,工程受益人口49.4万人。 
  (二)高度重视建设管理,强力推进项目建设。7月10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推进会,全面部署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明确了任务,强化了措施,落实了责任,制定了完成时间节点。目前,各县市区项目建设推进正在按既定的计划顺利进行,可望春节前基本建成和投入试运行。我市已有港北区、覃塘区试行把项目建设主体下放到有关乡镇组织实施,水利部门协助项目建设管理。 
  (三)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的督查指导工作。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工作。9月13-14日,市政府副市长肖明贵陪同水利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副部级)周学文、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杨炎等领导,深入我市农村对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行检查指导,指出建设推进不平衡等不足,促进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同时,市人民政府组织督查组逐月对我市为民办实事农村饮水解困项目进行督查检查。通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超常规措施,有效加快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推进力度,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四)大力加强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针对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问题,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抓紧进行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吸纳和引进工作。港北区人民政府批复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职管理机构,落实了县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人员8名。其他县(市、区)也通过新成立的乡镇水利站来招收专业技术人员,再内部调配部分人员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逐步聘用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项目建设、工程日常管护和维修、水质检测和保护等工作。
  (五)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起到了积极的鞭策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按照今年4月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印发贵港市水利工程验收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验收年活动。整个活动计划用3年时间,针对我市2005-2012年建成但未验收的783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验收。其中,2014年计划验收392项,2015年验收234项,2016年验收157项。截至目前,已完成完工验收324项,占2014年计划任务的82.65%。
  (六)部门齐抓共管,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市、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履行各自职责,使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使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项优惠政策得以具体落实。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抽水电价已基本按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0〕53号)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大部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用地由村屯集体或水管单位自行解决,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没有收取农村供水水价的税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关于建议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问题
  (一)启动实施“饮水净化”活动,强化水源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的部署,于11月14日启动实施了“美丽贵港”乡村建设第二阶段生态乡村的建设,集中于2015-2016年实施“饮水净化”等三个专项活动。市政府已印发了工作指南,在11月17日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全区“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后,市政府紧接着召开全市“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此项工作。由于我市已完成并正在运行的项目多达900多个,且缺少水源保护措施所必需的建设资金,工作难度很大。我们计划以自治区水利厅启动实施的“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利用未来两年时间全面实施完成水源保护工作。
  (二)建立市、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加强水质监控工作。
我市5个县(市、区)、市本级均已编制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并通过了自治区水利厅审查,每个水质监测中心投资110万元。目前,桂平市、港北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已获得自治区下达建设投资计划,各得到中央预算内资金72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尚未下达),项目正在建设实施中。其他县市区、市级水质检测中心正在争取上级陆续安排投资建设。
  (三)加快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市政府已完成了贵港城区生活饮用水泸湾江水源保护区、达开水库水源保护区申报审批。各县(市、区)乡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已完成市级审批,目前正申报自治区级审批。批复后将由环保部门组织实施。
   通过各级政府和水利等部门的努力,我市加强了饮用水源的保护措施,加大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管理力度,加快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步伐,逐步解决了群众饮水难的问题。由于我市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较多,建设任务还很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水质监测和水源保护,加强项目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如期完成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




                                                       201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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