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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检察院:全力打造案件管理“贵港模式”

来源:贵港市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9-12-18 10:12      作者:李维慧    

随着贵港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全面完成,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室主动顺应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找准着力点、切入点,充分发挥案管职能,为各项检察工作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保障

当好“优秀参谋”。一是不断强化基础数据支持,发挥掌握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数据的优势,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子系统,坚持一月一分析,向院领导、各员额检察官提供核心数据,便于了解工作进度。二是强化案件比分析,通过横向对比全市六个检察院之间的办案数据,纵向分析历史数据,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各院考核提供参考。

当好“先进服务员”。一是做好基础信息采集。根据内设机构改革的实际需求,向各办案部门征求意见,重新收集新办案人员名单、分配表、轮案规则等信息。二是完善系统后台配置和权限。根据部门调整、人员调动、身份变动等情况,联合技术部门加班加点进行重新配置。特别针对是改革后 “捕诉合一”的刑检办案模式,配置了36个轮案组6个轮案规则,实现不同业务范围、不同案由、不同办案人员身份随机分案,有序推进改革顺畅衔接。

当好“细心管家”。一是抓好流程监控。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对存在系统案卡填录不规范行为口头提示承办人90次,审核案件信息变更200余件处,对刑检、民行等部门进行流程监控123件次,切实提高检察官责任意识,规范办案流程。二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结合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共组织开展评查3次466件,重点审查案件实体(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涉案财物处理、风险评估、诉讼权利保障、办案质量、统一系统运用、廉洁自律等9大方面57项内容,保障流程监控效果和案件质量的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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