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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3-13 08:30     

2020年3月3日贵港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39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常委会监督工作要围绕市委“13446”工作思路,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加快建成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专项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八)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卫生健康工作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为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各项专项报告前,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报告的内容和会议审议的需要,组织调研组,开展调查研究。调研的组织和调研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由主任会议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2019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局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依据监督法规定听取和审议的四个报告,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该法规的执法检查报告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根据全国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全国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我市开展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四、开展专题询问

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该专题询问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进行。

五、开展跟踪监督

对“一府两院”办理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进行满意度表决。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办理我市分级诊疗工作改进情况跟踪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我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我市民办学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我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九)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为民营经济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该专项报告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根据监督法和《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程序,加强备案审查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认真研究处理国家机关、公民、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建议,有重点地开展审查,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增加和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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