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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09 08:15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研究处理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五届〔202014号)要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审议意见方面

(一)深入宣传一法一决定市林业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县(市、区)相应成立了工作专班,深入乡镇、村屯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决定》)等法律法规,张贴发布《贵港市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致贵港市市民一封信》。

(二)采取多样方式开展宣传。各部门通过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利用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学校、车站、码头、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等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三)努力提高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多次到偏远山区乡镇广泛宣传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及其栖息地知识、禽流感的预防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和预防疫源疫病的意识。

二、加强执法监管,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审议意见方面

(一)开展全方位拉网式专项排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生效之日起,我市根据自治区的要求,第一时间暂停全部涉及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批,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单位实行就地隔离封存,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和转运。开展以查处和取缔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为重点检查内容全方位拉网式专项检查摸底,严禁一切形式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部门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陆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地毯式巡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92人次,累计检查养殖场(包括持证和无证)、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大排档、海鲜店、肉禽店(摊点)等4862家。

(二)加大部门协作执法力度。组织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森林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运输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我市森林公安共立野生动物案32起,其中:刑事案件17起,破10起(1起为2017年案件),行政案件13起,破13起,缴获动物838余头(),收缴野生动物制品53件、捕鸟网等猎具49件,砂枪1支、黑粉铁砂若干。疑似穿山甲片制品6096件,疑似龟甲片制品13件,疑似玳瑁制品3件,疑似珍贵、珍惜植物制品12件,疑似山羊角制品6件。通过严查各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加大了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机制。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对我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按照维稳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人一策一专班,同时,出台了《贵港市林业局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印发《贵港市林业局成立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户信访问题工作专班方案的通知》,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尽快兑现补偿资金,继续引导和指导养殖户实现转产、维护社会稳定审议意见方面

(一)按时完成兑现补偿资金。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广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等精神,我市积极开展排查,全市涉及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处置物种有眼镜蛇、滑鼠蛇、王锦蛇、竹鼠、海狸鼠、白鹇、蓝孔雀、果子狸、豪猪等,其中蛇类1742892.9公斤,非蛇类81707只。涉及补偿处置资20360.5万元,其中桂平8319万元,平南6007.3万元,港北区1104.4万元,港南区4009.8万元,覃塘区920万元。自治区财政两次下达资金7875万元,市级财政下达共5958.48万元,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合计6527.02万元。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20201120日全部完成野生动物资金兑付工作20201118日我市野生动物补偿兑付工作100%完成。

(二)积极做好蛇类转型药用工作。据统计,我市蛇类转型药用27家(其中:桂平市1家、平南县15家、港南区7家、覃塘区4家)。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养殖的460户,其中港北区7户,港南区87户,覃塘区245户,桂平市98户,平南县23户,涉及的补偿金额为1868.897万元。

(三)切实做好养殖户思想引导和情绪稳控工作。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及各县(市、区)政府等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深入细致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稳控力度,及时分析研判,对煽动、串联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集体上访、赴邕进京的上访人员,采取人盯人、信息跟踪,坚决杜绝越访、串访、群访等非正常上访现象发生,确保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计划

(一)加强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2021爱鸟周”“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宣传周”“野生动植物宣传月为契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应从我身边做起的意识。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倡导健康文明的饮食方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氛围

(二)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针对我市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等有关薄弱环节开展调研。排查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野生动物集散地、市场、餐馆、饭店、网络的监管,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引导养殖户转产转型,切实解决困难和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我市野生动物补偿处置后续督查工作,主动引导、帮扶养殖户转变生产经营方向。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养殖户争取优先纳入现有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范围予以支持,引导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力求帮助解决养殖贫困户遇到的困难,让养殖户想得通、稳得住、退得出

(四)落实信访维稳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同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森林公安局等各部门,深入重点养殖户进行跟踪、约访、走访及时排查化解矛盾,排除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对重点人员开展政策解读法制宣传教育,妥善解决养殖户集体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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