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26日,贵港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贵港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及办理要求。现将审议意见办理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有力统筹推进审议意见办理
根据审议意见和建议,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批示,迅速组织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和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和领会《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深入剖析和查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研究和制定整改措施,印发了《落实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时间任务,落实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市人民政府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建立了问题协调、宣传报道、督查整改等制度,形成市县联动、部门协同、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条例》学习和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配套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为进一步做好《条例》实施整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多举并措,全面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一)关于“尽快建立保护协调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运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贵港市文物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组织召开文物安全工作会议,明确本年度文物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总结当前文物工作情况和部署下一步文物工作安排,同时深入学习文物安全相关的会议精神、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每年与市人民政府、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属文博单位层层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逐级分类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此外,我市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大力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供制度保障;2020年我市印发了《贵港市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市公安局成立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涉及文物犯罪进行全面打击;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联合市消防支队印发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加强文物分类安全管理,落实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文物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桂平市成立“金田起义博物馆”和“太平天国金田起义景区服务中心”,完成人员配置和岗位的设置,全面负责桂平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的保护管理和旅游开发利用工作。
(二)关于“编制辖区内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并依法报批、公布”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目前,市县两级政府正积极筹备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文化旅游部门已组织开展实地调研,重新对金田起义遗址进行资源普查,对相关遗址存续状况开展评估工作,并逐步将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遗址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为下一步开展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做好前期准备。目前我市金田起义遗址共计26处,主要分布在桂平市、平南县和港北区,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还有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0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在位置上相对独立,历史文化内涵上又相互联系,较完整的反映了波澜壮阔的金田起义早期历史。这些遗址保存状况良好。
(三)关于“加大对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经费投入,尽快将遗址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各级财政积极落实整改所需经费。市本级财政根据金田起义研究会工作需要,把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相关工作经费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其中2020年39万元,2021年42万元,主要用于金田起义研究会进行相关调研、研究、宣传、日常办公、《金田起义历史遗址》出版等开支。港北区财政每年安排5万元的文物保护工作经费,并根据文物保护需求另外安排资金。2020年,港北区启动“探寻翼王石达开的英雄足迹”项目,深入开展石达开故居遗址等文物相关研究,计划根据相关成果撰写、编辑和出版《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港北区财政已安排该项目资金66.655万元。平南县文物管理部门已申请聘请专人管理胡以晃旧居专项经费,待县财政局下拨资金后正式实施。天王洪秀全大旺圩码头修复因需县财政投入较大,整改方案仍在完善中,待方案完成后再申请财政资金开展相关工作。桂平市财政认真落实把遗址保护及遗址看护(看守)巡查人员的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高质量运行。其中,2020年物业服务经费150万元,水电费30万元;2021年物业服务经费150万元,水电费30万元。桂平市在通往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景区一级路入口处设置了旅游交通标志牌。
(四)关于“采取和利用融媒体等多种方式、多个平台、多项措施,对《条例》进行宣传”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依托“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科普宣传周”“法律六进”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将工作面向社会,扩大全民参与的范围。各相关单位深入田间地头、中小学校、社区街道、机关单位和企业等场所开展《条例》宣传工作。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摆台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发放资料达到10万份,得到群众一致好评。二是在深入打造传统平台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运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新技术为核心打造新媒体法治宣传矩阵,做好微信、今日头条等平台《条例》宣传的推送工作。2021年以来,两平台共完成推送相关信息及法规政策370期,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形成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利用全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文化阵地和建立在贵港城区四大公园及进城主干道入口、帮扶村等地方的14块LED显示屏,对相关标语、法律法规等进行滚动宣传,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四是利用好文物、博物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各县(市、区)积极利用活动日和节假日开展主题文艺演出、专题展览等宣传工作。县级文化部门主动与学校共建青少年德育和法制教育平台,利用文物资源优势,组织专题展览,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广大中小学校学生到金田起义遗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乡情教育、德育教育等红色研学教育活动,学习历史文化知识、弘扬革命精神、提高青少年文物保护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遗址日常巡查,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继续落实文物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金田起义遗址日常巡查,如实记录被巡查对象的安全状况,做好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发现的情况和采取的相应措施等信息的记录,定期向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汇报。及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摄影、摄像,并第一时间上报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文物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文物保管员深入学习弄懂《条例》,常态化开展防火防灾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切实保障金田起义遗址安全。
(二)继续完善金田起义遗址基础建设。
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人民政府要查漏补缺,继续完善好金田起义遗址“四有”建设,做好设立旅游交通标志标识牌有关工作。要充分认识金田起义遗址作为我市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的不可替代性,对现存遗址进行全面评估,对安全状况较差的遗址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逐步开展修缮工作。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金田起义遗址修缮工作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推进编制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相关工作。
加快开展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探讨保护规划与文旅振兴战略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有效衔接方式,制定遗址保护的近期和中远期目标,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加强遗址保护和开发力度。
(四)持续做好《条例》宣传工作。
继续利用好节假日和活动日,在乡镇、中小学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条例》宣传活动,利用好线下的文化阵地和线上新媒体法治宣传矩阵,持续开展《条例》宣传工作,使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鼓励各单位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党员、职工到金田起义遗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研学教育活动,营造广大干部群众知历史、懂历史、守《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