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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09 08:30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作的《关于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审议意见的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从根本上持续减少全市尤其是主城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总体要求,积极整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叮嘱,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上,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变压力为动力,全力以赴,全时攻坚。二是继续压紧压实污染防治攻坚责任,不能因为三年攻坚行动完成了就松一口气,2021年继续以高昂的斗志把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综合治理和全市联防联控,重点抓好扬尘和臭氧等主要污染物治理的工作措施,实施最严格的考核、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等三个最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020年,我市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2021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因区域性污染较去年明显下降,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也出现了一定的下降,但下降幅度在全区是比较小。202111823日,我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1%,优良天数比率为93.2%,累计出现污染天16,同比增加10天。我市PM2.5浓度在全区14个设区市排名8名;优良天数比率并列第10名,两项指标排名均优于去年同期。

二、科学精准防治,大力解决日益凸显的臭氧污染问题

2019年以来,广西臭氧污染爆发式增长,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我市持续重视臭氧的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展臭氧污染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减少臭氧的前端污染物生成。

(一)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和源解析研究。利用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系统和雷达扫描监测站对市区进行污染源监控,利用移动式多参数检测仪器对敏感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实时发现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污染源。邀请技术专家到木材加工企业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进行现场调研,完成了《贵港市大气污染应急减排清单技术报告》和《贵港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源谱报告》,实现了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源解析。

(二)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0年夏季开始,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推进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印发了《贵港市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责任清单》,开展木材加工企业、砖瓦行业企业、商品混凝土企业环保专项整治,依靠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对市区喷漆、汽修等行业加强监管;开展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了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禁止露天、敞开式、半敞开式等非密闭空间喷涂及无证喷涂作业;持续推进木材企业污染治理,300多家木材加工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2020年,我市因臭氧产生的污染天数为4天,比2019年的29天大幅度下降,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1年,我市继续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正在制定《贵港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坚持协同防控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统筹深化工业源、移动源、社会面源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显著提高有组织排放综合治理效率,按照无组织排放全面达到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监测执法和科研能力,有效遏制臭氧污染。

2021年上半年,针对企业制胶、敞开式涂装生产行为和VOCs处理、除尘设备运行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和产业园区管委会对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污染源地毯式排查,共排查264家企业,目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深入开展城市面源污染治理

大气面源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城市扬尘、燃放烟花爆竹、秸秆非法焚烧等问题。我市各级各部门按职责抓好烟花爆竹禁放、秸秆非法焚烧、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等工作。

(一)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2021年春节期间我市印发了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并召开工作部署会,划分了禁燃限放区域,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均印发了禁燃限放通知、通告,共发送100万条短信;加大执法力度,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在春节期间每天派出执法小组进行巡查,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6起;春节和清明节期间全市没有污染天气发生。

(二)积极推进造船业、港口码头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年以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30多家船厂和100多个港口码头进行了污染排查,对部分造(修)船企业的油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和港口码头扬尘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等处罚。加强全市重点企业原料堆场监管,基本按扬尘管控要求落实措施,对2家石场无扬尘措施的非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三)继续抓好城市扬尘治理工作。一是加大了洒水保洁保湿抑尘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保重点路段24小时保持湿润,其中三区每天出动100洒水车、喷雾车和清扫车等清洗保湿喷雾车辆,白天和晚上连续洒水。科学规划洒水路线,重点保障站点周边重点路段和上风向道路。同时,加大对绿化带的冲洗力度,202117月共出动水车1600多车次,用水2.4万吨。二是继续开展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三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九个100%管理制度,应急期间严格依照《贵港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分级管控一览表》分级情况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在中心城区各在建工地特别是站点周边的工地进行巡查,并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各在建工地进行实时监控。三是加强源头管控。加强渣土运输监管,202117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750余次,开展零点行动”28次,检查运输车辆1000余辆次;利用城市管理视频监控平台系统核查涉嫌撒漏、未密闭等违规行为40余起;加强渣土运输执法检查,2021年以来我市城市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250余人次,累计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9起,处罚60余万元;交警部门2021年上半年累计出动警力648人次,开展专项行动8次,深入施工工地、货运企业检查20余次,查处货车运输撒漏70起,利用中心城区天网(电子警察)处罚没有入城通行证货车8607辆次(每辆罚款200元,扣3分)。

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得到加强。2020年全市环境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61件,2021年上半年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32件,其中,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4件(查封扣押3件,停产1件),持续保持我市生态环境重监管严执法的态势。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工作,共检查企业150家,责令企业立行立改问题236个,立案处罚问题109个。强化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我市共61套大气污染源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与自治区联网;另外,市重点监管企业(33家)和工业集中区的视频监控点位共127个也联网监控。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工作。先后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及监管实施细则等。2021年上半年,随机检查各县(市、区)环境污染源及建设项目64家次并及时公示。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配合在秸秆禁烧、渣土车运输监管、码头扬尘、烟花爆竹禁限放等重点领域进行联合监管。

推进贵港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贵港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正在开展2020年度企业信用评价。

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和执行新排放标准开展水泥、火电、钢铁等行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减排目标任务(对比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削减31.0%,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削减15%)。出台《企业分类管理指导意见》,根据排污企业的环保设施现状及管理情况,对全市企业进行了分类,将木材加工、水泥、砖瓦、陶瓷、家具、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化工、造纸、火电、钢铁等企业分为ABC三类,在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时按企业分级类别采取错峰、停产、限产等不同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响应级别逐级严加管理,并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进一步开展整治。

五、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管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抓好了春季秸秆禁烧工作。我市已建成秸秆禁烧智能监控一期和二期系统。采取以下措施增强秸秆焚烧管控力度:一是监控的面积更广,监控点位更多。在2019年建成秸秆禁烧智能系统一期工程的基础上,2021年建成投运二期工程,目前共168个监控点位,覆盖了我市2020年禁烧区域面积(3552.71平方公里)的41.8%。二是完成委托全市各乡镇对非法焚烧执法,加快处置违法行为。把执法权下发到田间,对查实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可不用等处罚程序结束,立即公示,直接取消地力补贴。以最快速度打击秸秆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巡逻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秸秆焚烧,截至823日,今年以来共立案400余起对非法焚烧行为产生巨大的震慑力。四是落实市委何录春书记作出的严格实行秸秆禁烧每月一通报重要指示,每月听取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汇报。

秸秆禁烧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2021年以来,我市秸秆禁烧智能监管系统发现火点4439个,及时处理率为89.25%,优于自治区要求的80.0%;这样的成绩得益于经过家喻户晓的宣传、高科技监控手段和严厉打击,群众大多能自觉遵守禁烧规定,基层各网络员积极性调动了起来,城区周边无秸秆焚烧浓烟绕城现象。202112月份的广西区域性污染天气中,贵港市未因秸秆非法焚烧污染叠加而雪上加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市的PM2.5和臭氧浓度不降反升,尤其是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月份提前在月份占比中整体上升,同比上升明显2021年我市的臭氧及扬尘污染较去年严重,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加强扬尘及VOCs治理迫在眉睫。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更强的举措更实的工作,加强臭氧防治和细颗粒物(PM2.5)管控,持续推进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柴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夏季攻坚行动以及以工地扬尘管控和秸秆焚烧等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秋冬季攻坚行动,坚决完成年度约束性目标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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