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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09 08:32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工作部署以及《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研究处理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五届〔20214号)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市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抓好整改。现将有关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意识,盘活存量资产。

1.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市印发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注入国有企业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权和收益权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56)、《贵港市国资委 贵港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贵国资发〔201877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贵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积极开展资产登记、资产清查等各项工作,规范资产增加、使用、处置,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做好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二是根据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市国资委联合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市直属单位的资产进行盘点和摸底,梳理出一批共21宗可调配用于投融资或收回挂牌出让的土地及房屋资产;印发了《市属集团公司部分国有资产划转调配方案》,并督促好相关单位落实。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一是组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积极学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从合规管理向合法管理转变。二是通过整合优质资源,还原资产真实价值注入市属集团公司,壮大市属集团公司的实力,拓宽融资渠道,变实物管理为投资管理,大幅提升资产效益,缓解财政收支矛盾。20218月,组织开展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清查工作实地核查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情况,理清市本级可盘活资产总量,为整合优质资源提供依据。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加强统筹管理与工作合力。

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体制改革精神,印发实施《贵港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2021年以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方案、城镇开发边界试划成果陆续上报自治区或国家审查。2019—2020年我市共完成36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1年计划编制49个村庄规划,目前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论证稿)已通过专家论证,正在修改完善。

统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将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全市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作为核心要素摆在突出位置。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过程中,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充分衔接,原则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用地预审闸门作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及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数据材料更新,补划后的永久基本农田及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目前全市永久基本农田有23.5万公顷,其中市本级约10万公顷。

严守林地保有红线和严控林木采伐。严守林地保有量红线,加强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和林地违法图斑的查处。2021年以来未发现有项目存在超过批准的内容和范围使用林地和非法使用林地和毁林情况以及超过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期限情况。严格林木采伐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增长,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林木采伐限额办理采伐证,坚持对每块采伐地块的面积、蓄积进行现场实测,做到伐前有设计、伐中有监督、伐后有检查验收。规范林木采伐许可,按照受理审核现场勘验公示作出决定送达回执等审批流程管理林木采伐。2021年发放林木采伐限额239万立方米,未出现无证采伐、超证采伐等现象。

强化取水用水监管建设节水型城市。严格实行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认真实施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监测、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河湖管理等工作。积极开展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有计划开展各项节水工作,通过严格取水审批、加强水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等措施强化取用水监管,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自然资源、林业、水利部门各司其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管理力度,统筹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一是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监管系统),对已供应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管。在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前30日,提醒项目业主按期开工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要求项目业主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上传至监测监管系统中更新信息。二是工信、园区和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园区内涉嫌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清查,排查出未按期开工、涉嫌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清单,了解企业未能按期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的具体原因,想方设法协调解决。三是对已构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今年以来共消化建设用地增存挂钩闲置土地32.24公顷,2宗闲置土地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0宗已认定的闲置土地正在进一步处置中。

(二)提升国有资产报告质量。

1.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组织企业和机关干部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20217—9月,组织市国资系统参加了国务院国资委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专题推进会、自治区第十一期国资大讲堂以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调度会,进一步熟悉和把握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趋向,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冲破就事论事的狭隘眼光的局限,自觉联系政治经济大局来开展工作、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问题二是注重与兄弟地市的沟通交流。20219月初,防城港市国资系统到我市国资系统考察交流,双方就国企三年改革行动及国有资产资本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增进了部门之间的友谊,也使业务骨干们拓宽了工作思路,对工作流程的理解和运用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并借鉴兄弟单位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将先进的做法和思想融合到实际工作中三是提高撰写报告人员的工作素质,通过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熟悉涉及自身业务的知识,还倡导多阅读多思考多借鉴,增强自身的文字水平和词章修养,进一步提高文字的表述能力。

2.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

夯实基础管理,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大力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二层机构国有土地、房屋的详细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统一监管,20215组织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房屋(不包含已移交平台公司的土地、房屋、铺面)使用情况调查统计工作。20219月,市财政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公租房存量、建设、资金投入、租金收入支出情况,为下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提供有力依据。二是贯彻落实资产管理要求,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动态管理优势,实行岗位精细化管理,固定资产一卡一物、不重不漏,定期组织开展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资产信息登记准确完整。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自然资源、林业部门目前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部署要求,正在开展采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体系建设基础资料工作,估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涉及我市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分别有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土地、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选取样点,采集样点数据,提交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自治区林业局进行整合,形成初步的资产价格清查体系成果。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内容框架和制度实施方案尚未正式印发,待正式印发后,结合贵港实际,在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中充实相应的数据与内容,切实反映管理实际情况,充实报告内容,提升报告质量。自然资源、林业、水利部门多沟通,多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围绕工作目标,从各自职责着手,促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综上,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研究,有效办理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研究处理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取得了一定成效,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继续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取得新进展,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管理水平。

(一)企业国有资产。

1.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突出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积极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规范和完善资产处置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2.强化国有资本运作和保值增值。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范围;研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投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实行分类和差异化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促进资本运作收益预期可控和保值增值。

3.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整体功能。根据市委的部署,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不断推动市属集团公司优化整合,配合做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努力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指导企业推进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产有效的盘活利用及主业健康良性地经营发展。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1.加强管理。一是严控“入口关”。坚持以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需要为基础,以科学、合理地支撑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为目标,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严控资产配置入口关。严格执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审核机制,按照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存量,控制总量,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控存量,审核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二是加强单位资产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我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流程,对实物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并对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2.提高管理意识。加强单位负责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带头组织学习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执行。要增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和财务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压实具体执行人责任,加强学习政策文件,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同时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分工,不定期展开监督检查。要提高单位其他部门人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会议、组织学习等途径,大力宣传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全体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感。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谋划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在2022年下半年启动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查清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资产价值量,奠定数据基础,提供决策依据。

2.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国有自然资源。秉持合理开发利用国有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并重原则。一是全面启动绿色矿山建设,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对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要分类有序退出。二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清理闲置低效用地。三是合理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严禁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四是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覆盖面,多部门共同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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