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条例》及《关于研究处理2020年度贵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五届〔2021〕10号)等精神,市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担当,认真、坚决、彻底地抓好2020年度贵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一)市人民政府专题部署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要求所有涉及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2021年9月17日印发了《2020年度贵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是市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听取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汇报,审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机制,要求审计部门在做好审计监督的同时,也要做好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成效的指导服务,被审计单位把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列入单位阶段性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二)完善制度办法,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规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保障整改措施落实。
一是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各审计整改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审计整改督查联动机制、建立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机制。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该《意见》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全市各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改到位、改彻底。
二是建立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助配合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通过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借助司法部门力量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三是建立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市委巡察办与市审计局制定《关于建立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市委巡察办结合审计情况制定巡察计划,对近期已完成审计且问题突出的地区、单位优先安排巡察;在每轮巡察前,审计部门向市委巡察办提供拟巡察单位的审计报告,并将审计整改完成情况列入被巡察单位整改范畴;巡察组及时将在巡察中发现属于审计职责范围和审计手段可及的情况和问题移送给审计部门,审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四是加强了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组织实施程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0月29日印发了《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办事,认真履行过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同时还明确了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或公安机关处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底,2020年度贵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193个问题,已整改141个,问题整改率73.06%;已整改金额合计168633.41万元,占全部问题金额的64.76%;正在积极整改问题52个,未整改金额为91771.57万元,占全部问题金额的35.24%。
(一)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整改金额62070.83万元。一是印发了《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审计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知》,要求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二是举办业务培训班,专题讲解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的范围及缴存途径、如何规范使用预算指标等问题。三是印发了《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清理盘活2020年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预算单位清理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结转结余资金,对部门预算安排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四是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单位当年支出执行情况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五是强化支出进度通报制度。通过内部通报或外部公开等方式及时将支出进度完成情况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并通知所属单位,特别是将通报结果送达被通报单位“一把手”,切实引起主要领导关注和重视。
目前还有3个问题正在整改:
1.关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与年初预算对比差距较大,造成2020年新增暂付性款项18.92亿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成立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工作专班,制定暂付性款项消化计划;目前已通过调整预算安排消化9.66亿元,其中调整“PPP项目财政付费”项目资金列支3.6亿元、压减一般性支出资金列支0.65亿元、预算调整统筹财力消化暂付款5.41亿元。下一步视土地出让收入情况加大消化力度。
2.关于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按规定在当年使用完毕,涉及金额21989.09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多次到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把脉问诊,逐一解决问题,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截至2021年11月9日,已支出15352.41万元,剩余6636.68万元未支出,预计12月底前能完成整改。
3.关于市本级农业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局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督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截止2021年10月底,剩余56万元未支出,预计12月底前能支付完毕。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通过整改,落实问题资金10186.39万元,其中追回财政资金503.30万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8218.63万元,规范资金分配1464.46万元,完善规章制度2项,促进8个单位规范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目前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即:使用捐赠资金采购物资,部分采购订单取消后未及时收回资金,采购资金面临风险,涉及捐赠资金122.90万元的问题。目前已追回资金采购资金92.90万元,剩余30万元正在追回。
(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审计查出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通过整改,落实问题资金4296.33万元,其中归还原资金渠道4165.03万元,追回资金42.56万元,清退资金18.64万元,收缴财政70.10万元。同时,清退住房48套,促进闲置住房分配265套,规范5个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推动3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目前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即:桂平市有2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已开工建设超过3年且超过施工合同约定期限仍未建成的问题。其中“第三期廉租住房项目”已完成整改,于2020年5月18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糖厂生活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因征拆受阻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2.关于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审计查出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6个。通过整改,追回财政资金9.88万元,促进闲置资金拨付69.32万元,规范管理资金332.02万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潜在损失风险的8497.49万元已采取司法程序处理。
目前还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一是桂平市社坡镇光明村等村民合作社与广西桂平安泰农牧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养羊项目保价回收合作协议》,搭建标准化的羊舍;二是桂平市油麻镇上运村村民合作社与赖树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设羊舍,上述2个项目均已建成投产但未履行竣工验收手续,涉及的村镇已递交诉讼书至桂平市人民法院追讨剩余款项,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按司法程序进行。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52个,已完成整改问题27个,正在整改问题25个,整改完成率51.92%。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采取追回财政资金、补办项目手续、加快项目进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
正在整改的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实施、管理不够严格;部分项目工作推进不力;市老年大学项目、市委党校搬迁项目、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超概(预)算;港南区第二初级中学项目个别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未进行账务清理、部分项目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市水利局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详见附件)。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37个,已整改31个,正在整改6个。通过整改,促进相关企业完善决策管理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资产和资金规范管理。
正在整改的问题主要是:市金投集团以明股实债方式开展参股及无抵押借款;市交投集团部分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市交投集团债权债务未及时清理收回;市交投集团投资混合所有制企业长期未收到分红款;市城投集团项目竣工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预付账款长期未追回存在损失风险等(详见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审计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8个,已整改问题7个,通过整改,各责任单位采取盘点资产、登记入账、调整账务、冲销坏账等措施加强对单位资产的管理,真实反映单位资产的情况。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即:市水利局往来款项余额3052.21万元长期未清理的问题。因涉及国有资产核销须经市财政局审批,市水利局与市财政局仍未能提出一个较好的核销方案。下一步市水利局与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沟通,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核销方案清理往来款。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16个,已整改问题3个,正在整改问题13个,问题整改率18.75%。
正在整改的问题主要是:未编制市本级抗旱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未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未完成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任务;地下水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不力;个别取水单位规模扩建,未及时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履行部门职责不到位;应收未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专项治理工程项目进展缓慢;部分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按合同如期完成;部分项目已完工但未办理竣工结算等问题(详见附件)。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认真采取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整改,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造成仍有部分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时无法完全整改:
一是已造成既定事实,与现行规划不符的问题。如市产业园区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问题,其中有3个项目因现状和市自然资源局现行竖向规划不符,无法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是需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协调联动的问题。如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问题,涉及多个部门之间协调,且补办手续需要履行必要程序,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
三是涉及征地拆迁导致项目工作难推进的问题。如桂平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已开工建设超过3年且超过施工合同约定期限仍未建成的问题,桂平市糖厂生活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因征拆受阻目前一直处于停工状态。部分项目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三个产业园区有124个项目用地已获批复指标,但尚未供应土地,尚未完成整改5332.418亩主要原因是有土地纠纷和无企业入驻。市产业园区部分项目因征地进度缓慢,影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贵港市南山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因征拆未完成未能办理用地审批指标。市水利局部分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按合同如期完成的问题,其中有4个项目还在征地工作阶段。
四是因历史原因资料不完善造成整改进度慢的问题。如贵港市港南区第二初级中学项目个别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因学校建校初期手续未完善,无法办理验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未进行账务清理,因原项目筹建工作人员已解散,造成项目竣工财务资料不完善,目前正在完善相关资料。
对尚未整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制定整改计划、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沟通协调等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对52个正在整改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将持续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管、亲自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整改情况。对可以马上整改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倒排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逐步整改的,也将从紧安排、分步实施,确保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此次审计指出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将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深入分析,对症施策,着力根治屡审屡犯的顽疾,针对审计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三)加强跨部门监管协作,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和问责工作机制。切实构建人大监督,政府督办,审计、财政、督查和绩效办、纪委监委、组织等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被审计部门具体执行的审计整改督查联动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被审计单位,移送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合力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附件:1.2020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已整改完毕问题情况表
2.2020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尚未整改完毕问题情况表
3.2019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尚未整改完毕问题情况表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