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
贵港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6年6月至2001年6月,贵港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会议7次。
第一次会议 1996年6月9~12日召开。与会代表381人,列席人员371人。会议审议和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贵港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听取和审议并批准蒋纯基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贵港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其中,选举黄延南为主任,林立基、陈木辉、何畏、曾伟佳为副主任,黎寿光为秘书长;选举蒋纯基为市人民政府市长,梁镇燊、韩广宗、韦广雄、黄晓红(壮族)、李乘龙、刘杰清(女,壮族)为副市长;朱栋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名胜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农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族侨务共6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
第二次会议 1997年3月17~19日召开。与会代表335人,列席人员334人。会议收到议案原件26件,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在贵港市城区范围内限放烟花爆竹的议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余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三次会议 1997年11月25~26日召开。与会代表342人。会议选举贵港市出席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7名。
第四次会议 1998年2月28~3月2日召开。与会代表342人,列席人员402人。会议补选梁胜利为市人民政府市长。会议期间,收到议案原件21件,均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五次会议 1999年3月4~7日召开。与会代表342人,列席人员331人。会议补选莫恃群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海华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增选7名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收到议案原件28件,大会席团决定将市人大环资委提出的《关于把贵港市中心城区的湖泊建成具有生态环境美的景点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好东湖,建设好东湖的议案》、《关于市要制订社会力量办学具体实施办法的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余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六次会议 2000年2月29~3月2日召开。与会代表344人,列席人员338人。会议补选覃远通为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收到议案原件29件,均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七次会议 2001年2月20~22日召开。与会代表396人,列席人员328人。会议收到议案原件17件,均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贵港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001年6月至2006年2月,贵港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会议9次。
第一次会议 2001年6月7~10日召开。与会代表375人,列席人员431人。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其中,选举覃远通为主任,林立基、陈木辉、何畏、曾伟佳、邓广萍(女)为副主任,莫启锋为秘书长;选举梁胜利为市人民政府市长,谢建辰、韩广宗、刘杰清(女,壮族)、严世明、张南、李宏庆、彭健铭为副市长;选举莫恃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邓海华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农业与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族侨务共6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会议收到议案原件26件,均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二次会议 2002年2月25~28日召开。与会代表362人,列席人员402人。会议补选黄方方为市人民政府市长。会议收到议案原件30件,均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三次会议 2002年11月28~29日召开。与会代表331人。会议选举贵港市出席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0人,补选2名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补选许其军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决定市二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侨务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市二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2003年2月12~14日召开。与会代表344人,列席人员447人。会议收到议案原件30件,均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会议补选2名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议案原件24件,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专题汇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余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五次会议 2003年7月30~31日召开。与会代表345人,列席人员107人。会议通过《关于构建“玉贵走廊”的决定》;补选谢建辰为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谢建辰为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收到议案原件13件,均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六次会议 2004年2月10~13日召开。与会代表353人,列席人员468人。会议增选莫启锋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丁木生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补选宾能松、庞文达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补选何艳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收到议案原件40件,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和民族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联合提出的《关于搬迁贵港殡仪馆的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办理,其余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七次会议 2005年2月26~28日召开。与会代表318人,列席人员471人。会议选举2名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议案原件33件,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联合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我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办理,其余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八次会议 2005年9月27~28日召开。与会代表320人。会议补选赖德荣为市人民政府市长。会议收到议案原件1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九次会议 2006年2月15日至17日在城区举行。2月15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393人,出席会议代表325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在贵港市工作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贵港市选出的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二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领导,驻贵部队领导,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共462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49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覃远通、赖德荣、韦均林、韦良、陈定远、林立基、陈木辉、何畏、曾伟佳、邓广萍、莫启锋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赖德荣作的《关于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立基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艳斌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其军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朱远强《关于我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黄云贵《关于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了24件议案,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9件。会议于2月17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覃远通作了题为《努力开好局,奋力起好步,扎实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讲话。
第九次会议 2006年2月15日至17日在城区举行。2月15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393人,出席会议代表325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在贵港市工作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贵港市选出的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二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领导,驻贵部队领导,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共462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49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覃远通、赖德荣、韦均林、韦良、陈定远、林立基、陈木辉、何畏、曾伟佳、邓广萍、莫启锋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赖德荣作的《关于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立基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艳斌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其军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朱远强《关于我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黄云贵《关于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了24件议案,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9件。会议于2月17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覃远通作了题为《努力开好局,奋力起好步,扎实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讲话。
贵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贵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自2006年10月至2011年9月,共举行7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06年10月27日至30日在城区举行。10月27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423人,出席会议代表411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在贵港市工作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贵港市选出的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二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领导,驻贵部队领导,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共531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68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赖德荣、唐成良、韦均林、陈定远、韩广宗、邓广萍、吴泽荣、莫启锋、肖孟、宋宾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代市长唐成良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立基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艳斌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肖昌村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依法选举赖德荣为贵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韩广宗、邓广萍、吴泽荣、莫启锋、肖孟、宋宾为贵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刘汉祥为贵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选举唐成良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宾能松、李鸣、张南、彭健铭、庞文达、邓建华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举何艳斌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肖昌村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韦军明、韦裕康、邓清忠、宁华嵩、吕冠初、吕健泽、麦振光、杨远传、杨福文、杨锦华、李叶义、李寿权、何焕元、张龙山、张旭文、陈魁元、卓天高、罗达清、姚伟文、黄创优、黄炎林、梁仕晃、梁婉华、覃汉生、覃北钊、覃启盛、覃建平、谢胜兰、赖绍君、蔡承桂、谭汝新为贵港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表决通过了贵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4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了53件议案,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8件。会议10月30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新当选的市长唐成良在闭幕式上作了讲话。
第二次会议 2007年2月17日至18日在城区举行。2月17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423人,出席会议代表372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在贵港市工作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贵港市选出的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三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主要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主要负责人,驻贵部队主要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等共538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57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赖德荣、唐成良、韦均林、陈定远、韩广宗、邓广萍、吴泽荣、莫启锋、肖孟、宋宾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唐成良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广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艳斌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昌村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罗冠荣作的《关于我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黄云贵作的《关于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了34件议案,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1件。会议于2月18日下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三次会议 2007年12月28日至29日在城区举行。12月28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418人,出席会议代表374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政协副主席、退休干部代表共15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57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赖德荣、唐成良、韦均林、陈定远、韩广宗、邓广萍、吴泽荣、莫启锋、肖孟、宋宾为主席团常务主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德荣在会上作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六靠”思路推动贵港科学发展》的报告。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讨论了赖德荣所作的报告。会议依法选举王跃飞、邓大玉(女,苗族)、甘益伟、宋柳华(女,壮族)、陈章良、钟贵文、容小宁、黄翔、曹伯纯、覃远通、曾涛(女)、谢海平、熊良俊、韦冬莉(女,壮族)、韦均林(壮族)、邓清忠、甘伟强(壮族)、卢培清、刘新玲(女)、麦承标、杨大东(壮族)、杨评防、李洪、李娟(女,壮族)、李上林(壮族)、李水恒、李蔼玲(女)、巫天祥、何艳斌(女)、张龙山、陈魁元、林源、周桂英(女,壮族)、侯琼凤(女)、莫涛(女,瑶族)、莫兆钦、唐玲(女)、唐玉明(女)、唐成良、黄丽泉、黄星荣、韩广宗、彭锋(壮族)、覃少珍(女,壮族)、覃志兴(壮族)、覃建平(壮族)、覃星琴(女,壮族)、蒋耀生、曾海燕(女)、赖绍君、赖德荣、谭敬海等52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期间,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了1件议案。会议于12月29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四次会议 2008年2月27日至28日在城区举行。2月27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416人,出席会议代表368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贵港市选出并在贵港市工作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三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主要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主要负责人,驻贵部队主要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等共531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56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赖德荣、唐成良、韦均林、陈定远、韩广宗、邓广萍、吴泽荣、莫启锋、肖孟、宋宾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唐成良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广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艳斌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昌村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罗冠荣《关于贵港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黄云贵《关于200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了25件议案,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9件。会议于2月28日下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五次会议 2009年1月15日至17日在城区举行。1月16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419人,出席会议代表338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贵港市选出的并在贵港市工作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三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主要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主要负责人,驻贵部队主要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等共534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54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赖德荣、唐成良、陈定远、王革冰、韩广宗、邓广萍、莫启锋、肖孟、宋宾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唐成良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广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艳斌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昌村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罗冠荣《关于贵港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黄云贵《关于200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依法补选覃建平为贵港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孟为贵港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和吕甦、廖向杰为贵港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吕甦为贵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了18件议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提出议案1件,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5件。会议于1月17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六次会议 2010年3月29日至31日在城区举行。3月30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410人,出席会议代表368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贵港市选出的并在贵港市工作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三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主要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主要负责人,驻贵部队主要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等共528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54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赖德荣、李宁波、陈定远、李鸣、韩广宗、邓广萍、莫启锋、肖孟、宋宾、覃建平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市长李宁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广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艳斌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昌村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罗冠荣《关于贵港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黄云贵《关于200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依法补选李宁波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覃志清为贵港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刘东庆为贵港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了27件议案,主席团表决通过将这些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5件。会议于3月31日下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七次会议 2011年2月22日至24日在城区举行。2月23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404人,出席会议代表369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贵港市选出的并在贵港市工作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三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主要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主要负责人,驻贵部队主要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等539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55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赖德荣、李宁波、王可、陈定远、李鸣、韩广宗、邓广萍、莫启锋、肖孟、宋宾、覃建平、覃志清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李宁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广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艳斌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昌村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罗冠荣《关于贵港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黄云贵《关于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工作报告和《关于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22件,主席团表决通过将这些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5件。会议于2月24日下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自2011年9月至2016年1月,共举行7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11年9月26日至29日在城区举行。9月27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423人,出席会议代表396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贵港市选出的并在贵港市工作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三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主要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主要负责人,驻贵部队主要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等共561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65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王可、李宁波、韩广宗、李鸣、胡朝汛、肖孟、宋宾、覃建平、覃志清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李宁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广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勇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兰志才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4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王可为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韩广宗、胡朝汛、肖孟、宋宾、覃建平、覃志清为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罗冠荣为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选举李宁波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蔡锦军、黄志光、蒋和生、肖明贵、祝特林、谭斌、岑宛玙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举李勇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兰志才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韦有明、韦军明、邓平、邓恩荣、卢培清、吕水金、吕冠初、朱雁玲、许华明、麦振光、李叶义、何焕元、张津辉、陈贵文、卓天高、胡玉文、姚启渊、郭淑娣、黄定寿、梁枫、覃为耕、覃北钊、覃汉生、覃启盛、谢国强、谢胜兰、谢亮廷、谢朝慰、赖绍君、谭桂绪、谭海涛为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38件,主席团表决通过将这些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6件。会议于9月29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二次会议 2012年1月4日至5日在城区举行。1月4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422人,出席会议代表409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贵港市选出的并在贵港市工作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四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主要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主要负责人,驻贵部队主要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等共555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54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王可、韩广宗、李鸣、胡朝汛、肖孟、宋宾、覃建平、覃志清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李宁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广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兰志才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罗联华《关于贵港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黄云贵《关于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了16件议案,主席团表决通过将这些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2件。会议于1月5日下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三次会议 2012年12月14日至15日在城区举行。12月14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420人,出席会议代表379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贵港市选出的并在贵港市工作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四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主要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主要负责人,驻贵部队主要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等共555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53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王可、韩广宗、李鸣、胡朝汛、肖孟、宋宾、覃建平、覃志清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依法选举王可、王革冰(女)、韦心瑞(壮族)、韦庆强(壮族)、韦金英(女)、韦爱群(女,壮族)、区杰、邓云图(女,壮族)、卢日林、卢培清、刘希勇、刘树森、刘秋燕(女)、刘德安、杨波(女)、李凯、李勇(壮族)、李宁波、李国坚、李勇萌、吴飞、吴家镇、吴锦莲(女)、岑立广、何玉庭(壮族)、陆福洪、陈忠萍(女)、陈章良、陈锦秀、林少虹(女)、林华德(瑶族)、林海明、罗联华、周奇峰、骆国信、唐玲(女,苗族)、唐晓良(壮族)、黄翔、黄定寿、黄新兰(女)、曹伯纯、韩广宗、覃丰锐(壮族)、覃尚汉(壮族)、覃建勇(壮族)、覃映娇(女,壮族)、粟汝坤、鲁东亮、温轶群、曾欢、曾涛(女)、曾凡凤(女,壮族)、谢建辰、蓝锋、蒙春明、谭秋良(女,壮族)、潘汉胜等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期间,没有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议于1月15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四次会议 2013年1月17日至18日在城区举行。1月17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开幕。应到代表426人,出席会议代表398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在贵港市工作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第四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主要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主要负责人,驻贵部队主要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等共545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53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王可、韩广宗、李鸣、胡朝汛、肖孟、宋宾、覃建平、覃志清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李宁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广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兰志才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罗联华《关于贵港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黄云贵《关于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了10件议案,主席团表决通过将这些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9件。会议于1月18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五次会议 2014年1月9日至10日召开。实有代表424人,出席会议代表361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在贵港市工作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贵港市选出的并在贵港市工作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市政协第四届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机关、单位、团体负责人,中直区直驻贵单位主要负责人,驻贵部队主要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等共580人列席会议。大会主席团由54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王可、韩广宗、雷应敏、胡朝汛、肖孟、宋宾、覃建平、覃志清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李宁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广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兰志才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罗联华《关于贵港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黄云贵《关于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依法补选刘新玲为贵港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补选甘德富、吴向军、陈香莲、唐奎、陶庆斌、彭庶友为贵港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邓平为贵港市第四届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香莲为贵港市第四届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了14件议案,主席团表决通过将这些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0件。会议于1月10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六次会议 2015年2月10日至12日召开。2月11日上午在贵港市会议中心大会堂开幕,实有代表422人,出席会议代表360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李新元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广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叶建辉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罗联华《关于贵港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邓骁勇《关于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依法补选李新元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接受韩广宗辞去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补选徐育东、罗联华为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叶建辉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李健龙、郑海平为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李健龙为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郑海平为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10件,因没有需要列入大会议程的内容,主席团表决通过将10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0件。会议于1月12日下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七次会议 2016年1月12日至15日召开。2月13日上午在贵港市会议中心大会堂开幕,实有代表417人,出席会议代表378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农融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孟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建辉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贵港立法条例草案,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黄汉洋《关于贵港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邓骁勇《关于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7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贵港市立法条例,依法补选李新元为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农融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7件,因没有需要列入大会议程进行审议的内容,主席团表决通过将7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3件。会议于1月15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16年9月26日至29日召开。9月27日上午在贵港市会议中心大会堂开幕,实有代表426人,出席会议代表412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农融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孟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梁贻勇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4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依法选举产生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决通过市五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13件,因没有需要列入大会议程进行审议的内容,主席团表决通过将13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6件。会议于9月29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二次会议 2017年1月19日至21日召开。1月20日上午在贵港市会议中心大会堂开幕,实有代表425人,出席会议代表39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农融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孟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黄汉洋《关于贵港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邓骁勇《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9件,主席团表决通过将陈锦秀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号)交由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其余8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3件。会议于1月21日下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三次会议 2018年1月9日至12日召开。1月10日上午在贵港市会议中心大会堂开幕,实有代表423人,出席会议代表405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农融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孟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成广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廖向杰《关于贵港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邓骁勇《关于贵港市全市与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选举秦金敏同志为贵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成广同志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孙大伟、李新元、农融(壮族)、肖孟等55位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6个决议。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28件,主席团表决通过将黄英梅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贵港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交由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其余27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9件。会议于1月12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四次会议 2019年1月12日至15日召开。1月13日上午在贵港市会议中心大会堂开幕,实有代表419人,出席会议代表395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农融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孟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成广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廖向杰《关于贵港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邓骁勇《关于贵港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6个决议。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21件,全部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4件。会议于1月15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五次会议 2020年1月18日至21日召开。1月19日上午在贵港市会议中心大会堂开幕,实有代表426人,出席会议代表395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代市长何录春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孟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成广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廖向杰《关于贵港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邓骁勇《关于贵港市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补选李水恒为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补选何录春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补选黄桂林(女,壮族)为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吴华勇、傅诚金为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表决通过设立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傅诚金等8名同志为委员会组成成员。会议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6个决议。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27件,全部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1件。会议于1月21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六次会议 2021年3月2日至5日召开。3月3日上午在贵港市会议中心大会堂开幕,实有代表420人,出席会议代表396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蓝晓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水恒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成广所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所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贵港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贵港市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补选蓝晓(瑶族)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补选林武(壮族)为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杨宗桂为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补选陆晓宇(壮族)、陈贵文为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表决通过陈贵文为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7个决议。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24件,全部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4件。会议于3月5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2021年9月26日至29日召开。9月27日上午在贵港市会议中心大会堂开幕,实有代表425人,出席会议代表408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蓝晓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水恒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唐波所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建华所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出闫九球为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出黄云贵(壮族)、林武(壮族)、罗冠荣、刘新玲(女)、李叶义、黄桂林(女,壮族)为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出蓝晓(瑶族)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选出潘汉胜、农卓松(女)、周仕志、周春涌(瑶族)、刘晓华、张景联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出蒋建伟为贵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出唐波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出赵建华(女)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杨宗桂为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选出韦永弼(壮族)、邓塘建、甘杰刚、朱宇佳、刘建森、杨明刚(苗族)、李胜、吴向军(女)、陆晓宇(壮族)、陈永逸(壮族)、陈贵文、陈香莲(女)、陈晓军(女)、陈魁元、罗信伟、郑祖伟、姜新锋(壮族)、莫金枝(女)、徐作荣、唐奎、宾华、黄刚、黄创深、黄桂兰(女)、黄颖坚、梁军、梁欢、覃永明(壮族)、覃信朝(壮族)、傅诚金、谢亮廷、蒙爱杏(女)、谭桂绪为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表决通过谢亮廷、宾华等9名同志为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陈香莲(女)、黄创深等9名同志为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杨明刚(苗族)、梁辉等9名同志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韦永弼 (壮族)、李冈儒等9名同志为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陈贵文、莫平(女)等9名同志为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唐奎、苏绍进等9名同志为民族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组成人员,傅诚金、何发枝等9名同志为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4个决议。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50件,全部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7件。会议于9月29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
第二次会议 2022年1月24日至26日召开。1月25日上午在贵港市会议中心大会堂开幕,实有代表423人,出席会议代表393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代市长朱会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闫九球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波作的《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建华作的《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罗翼《关于贵港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冯艺《关于贵港市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补选朱会东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会议作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6个决议。会议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49件,全部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与会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5件。会议于1月26日下午在市会议中心会堂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