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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妇女权益保障,召开规范母婴室建设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

来源:平南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3-04-11 11:04      作者:陈思其    

为贯彻最高检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精神,平南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贵港市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护专项活动的要求,于近日对辖区内医院、商场、旅游景区等人流较大的公共场所开展了规范母婴室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调查走访发现,部分人流密集的场所未按相关规定设置母婴室,部分场所母婴室存在设施配备不完善、母婴室被占用、卫生状况堪忧、导向标示不规范等问题,不能满足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3月7日,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就督促整治平南县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世贤主持。

会上,卢世贤检察长着重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职责,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内容,阐明了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及本次听证的议题。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初步调查情况、监督依据、整改建议等方面发表意见。

参会的听证员分别就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必要性、完善母婴室设施具体措施以及管理维护等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发表了评议意见,听证员充分肯定检察机关积极履职的行为,同意该院对被监督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相关行政机关代表也表示,会高度重视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督促做好改造完善工作,为广大宝妈提供一个温馨、便捷的哺乳、喂养空间,同时也将加强母婴室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证母婴室环境的舒适整洁。

最后,卢世贤检察长对此次听证会做了总结,他指出,母婴室规范建设不仅事关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希望通过召开此次听证会,进一步凝聚妇女权益保护的合力,最终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落实好与平南县妇联会签的《关于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要求,在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加强统筹协调,共同促进妇女群体司法保护工作落地落实,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

 

 

 

编审:姜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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