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对《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7月13日至8月13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建议寄至贵港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联系电话:0775-4565483,邮政编码:537100,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贵港市行政中心B区302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字样,并在信函内注明建议者的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贵港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邮箱:ggrdshjsw@163.com。
附件:《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