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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叶义到平南县开展《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来源:平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9-06 19:36      作者:吴琼    

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叶义率调研组到平南县开展《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别到大安镇镇安社区、安怀镇新益村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征集基层干部、人大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


 

图为调研组在安怀镇新益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草案意见建议。

 

平南县人大召开的座谈会上,平南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聚焦城市、农村还有哪些文明行为需要倡导、鼓励或者禁止,对《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等方面畅所欲言,调研组和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

  

图为调研组与平南县各有关部门座谈交流。

 

李叶义表示,制定《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是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素养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品质的有力措施。他充分肯定了各部门提出富有建设性、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这些建议意见对草案修订很有借鉴作用。他强调,人大要发挥主导作用,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积极为地方立法建言献策,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推动立法工作深入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胜,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谢亮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陆晓宇、办公室二级调研员邓平、法工委副主任黄桂兰参加调研。平南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编审:姜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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