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人大要闻人大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就《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9-11 18:22      作者:黄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工作,94日至8,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副主任李叶义为组长的调研组,到各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

 

图为调研组平南县安怀镇新益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意见。

 

调研组聚焦文明行为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移风易俗、培育文明市风等方面,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到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了解各地、各行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现状、特色亮点及存在问题,共同探讨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的可操作性。

 

图为调研组在港南区木格镇良坡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意见。

 

实地调研后,调研组分别召开市、县(市、区)立法调研座谈会,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条例(草案)》修改建议,和与会人员进行充分交流。

李叶义指出,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助推精神文明、城市文明创建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促进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的重要意义。他强调相关部门要继续立足贵港市实际和自身工作职责,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支持贵港市地方立法工作。

 

 

图为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

 

本次调研收集到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下步开展条例论证修改提供了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胜,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谢亮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陆晓宇办公室二级调研员邓平法工委副主任黄桂兰参加调研。

 

 

编审:姜新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网站 Copyright © 2007-2022
网站备案号: 桂ICP备190017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