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
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日至8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大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大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人大机关党组完全拥护、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截至2023年12月20日,在3个月集中整改阶段,巡察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出台制度3项。集中整改之后,市人大机关党组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3项制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加强成果运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市人大机关党组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机关党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负总责,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其他人员按照整改责任清单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各责任委室、机关党支部、党建办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二)细化人员分工,明确整改任务。印发《市人大机关党组关于认真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大机关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委室及责任人,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认真深入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在整改过程中,各责任人对照整改清单,逐条推动整改措施得到落实。为确保整改效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检查各项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坚决杜绝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行为。
二、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落实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精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履行服务保障职责
1.着力解决“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人大工作实践思考不够深入、研究不够透彻”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市人大机关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系统扎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一是系统深入学,进一步筑牢根基。紧扣主题教育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制定系统学习计划,精心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和专题研讨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推进理论学习走深走实。2023年9月以来,举办读书班共8天,专题学习研讨4次,并安排班子成员和其他处级领导交流学习体会,提高学习成效。二是增强转化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切实把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到的智慧和力量,内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永葆信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围绕主业学,进一步学深悟透。聚焦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并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作出的“三大定位”“五个扎实”“四个新”“五个更大”等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通起来学习,提高整体领会把握水平,带动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2.着力解决“协助开展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在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有力地推动法律法规的落实。2024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同时,持续开展贵港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推动政府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有效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重大问题。二是突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贵港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在施行后,未及时发现各县(市、区)没有建立联动协查机制”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做出整改措施,建立快速联动机制,由相关部门组成贵港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均已建立有关部门联动协调工作机制。针对“仍存在城中村燃放烟花爆竹的普遍问题,法规实施效果未达到立法预期目的”的问题,市人民政府通过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加大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市民烟花爆竹禁放意识等具体措施,确保法规实施取得良好成效。三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围绕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立足于充分发挥人大监察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有序开展司法监督,先后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促进“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
3.着力解决“指导县(市、区)开展监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上下联动。2023年11月28日在平南县召开的贵港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暨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现场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东光就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组织力量,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加强对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推动县(市、区)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质量。二是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指导。2023年10月17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秘书长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到各县(市、区)人大检查指导各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梳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流程,解答各县(市、区)人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疑问,并对下步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各县(市、区)人大均组织了“一府一委两院”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会。其中平南县人大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队伍,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职责,创立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群,就报备工作要求、平台系统操作组织具体报备工作人员学习,平南县人大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均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桂平市人大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业务培训会议,暂未发现有需要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港北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制定的文件进行检查,暂未发现有需要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港南区人大到“一府一委两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调研工作,对2021年换届以来“一府一委两院”制定的文件进行检查,暂未发现有需要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到覃塘区考察学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和工作经验;覃塘区人大共接受覃塘区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件,均按照规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4.着力解决“打造代表活动阵地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建好用好代表履职平台。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搭建人大代表联络站361个,将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全部安排进站,实现了全覆盖,并持续开展“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活动,方便代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和建言献策,密切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2023年9-11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现场等方式,加强对联络站主题活动的检查指导力度,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主题活动按时限、按要求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二是充分利用代表履职平台密切联系群众。关于“利用‘智慧贵港人大’广泛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借助线上平台建言献策办法不多”的问题,由于我市财政困难,暂未投资建设该项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积极向自治区请示汇报,争取更多支持。目前,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要求,持续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并发挥平台的重要作用。如:在《贵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规定(草案)》以及2024年立法项目征集意见过程中,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其中《贵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共收到60余条建议,《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规定(草案)》共收到40余条建议,2024年立法项目共收到20余条建议;给市人大代表发送征集法规修改意见短信2次;通过贵港人大网站发布法规征集修改意见3次。
5.着力解决“推进人大代表履职规范化管理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持续抓好履职管理。2023年10月23日,下发《关于做好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统计市人大代表换届以来履职情况,目前已完成代表履职情况收集,并整理成代表履职档案。二是组织代表参加年度主题活动。2023年11月22日,下发了《关于报送“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主题活动总结材料的通知》,要求县(市、区)报送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督促代表积极参加,代表因故未能参加的,及时提醒并在11月30日前结合年底集中视察等活动到所驻的联络站至少开展一次经常性联系群众活动。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各代表联络站已全部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市人大代表进站参加主题活动情况统计完毕。三是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制定了《贵港市人大机关加强市人大代表履职规范化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市人大代表的履职规范化建设。
6.着力解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机关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自巡察反馈意见之后,机关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同时还对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在党内进行通报。2023年11月10日,市人大机关党组已按要求将2023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市委宣传部。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贵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了一级自查自校、二级审查校对、三级审核校对相关职责,对相关宣传稿件和刊物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加强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进一步加强机关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制度落实
1.着力解决“清廉机关建设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扎实推进“五廉”机关建设。按照已制定的《市人大机关建设“五廉”机关的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对标目标要求,逐一落实相关工作。同时,按照《贵港市“五廉”机关建设工程评价体系》,做好工作任务分工,高质量做好考评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二是扎实开展廉政家访。制定了《关于市人大机关主要领导开展廉政家访活动的工作方案》,机关党组书记已于2023年11月底前到7位班子成员中的6位家中开展廉政家访。三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如召开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机关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一对一、面对面开展了谈心谈话,进一步加深了解、增进信任。
2.着力解决“落实财经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11月2日,机关党组书记就巡察整改涉及的财务方面问题召集财务室和行政科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编制了《贵港市人大机关资产管理流程图》,完善了相关审批表格,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目前,行政科和财务室人员已对单位现在固定资产进行了重新盘点,将账面资产和实际资产一一对应,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统一登记,明确使用责任人和存放地点。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册,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由行政科统一管理,确保出入有登记,交接有记录,账册按年度进行管理更新。另外,我单位还编制了《贵港市人大机关采购流程图》,进一步明晰采购工作程序,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如:2023年12月6日,组织行政科和财务室人员学习《会计法》《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等文件精神;派出2名财务人员及1名行政科人员参加市财政局国资办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培训班;2023年10月30日,在机关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贵港市市直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贵港市市直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贵港市市直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财经制度。四是抓好巡察期间反馈问题的整改。巡察期间指出我单位2019年组织干部到覃塘区三里镇开展党建活动违规报销差旅费2500元,已于2023年6月29日立行立改,并组织相关报销人员立即清退;同时指出2021年我单位3人重复报销2021年1月到桂平慰问的差旅费,已于2023年7月7日组织相关人员清退。
3.着力解决“处理群众信访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做好值班接访。自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以来,信访科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答,对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转本单位有关部门跟踪督办,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均通过书面或者电话告知信访人处理的途径和程序。二是完善工作台账。认真整理今年以来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转交办、反馈等台账,目前已完成相关台账的整理工作,确保工作规范。三是加强教育管理。2023年11月2日,机关党组书记对机关信访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编制了《贵港市人大机关接访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工作。
(三)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着力解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0月30日,市人大机关党组召开会议,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等六项制度的通知(贵办发〔2022〕7号)精神,明确强调了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认真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到多请示、多汇报,机关党组会议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均做到书面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好《“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备查表》,详细记录议题事项的初始提议人、提名人、推荐人及议题主要内容等,做到规范存档备查。
2.着力解决“干部分工不够合理,存在实际负责工作与任职岗位不一致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形成共识,待科级领导干部补充到位后,两位副主任委员专职负责本委室工作。
3.着力解决“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已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方案,待市人大机关完成机构改革后组织实施。
4.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把好审核关。2023年10月30日,市人大机关党组召开会议,组织机关党组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业务流程,熟悉考察干部的基本程序,并要求今后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人事事项,先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严格把关,未完成考察程序的人事事项一律不列入党组会议议程,杜绝出现程序错误。二是提高人事干部业务水平。2023年10月19-20日、12月8日,选派负责人事工作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等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选人用人基本流程,提高工作水平。三是组织对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整理。2023年12月中旬,组织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室,对科级及以下15名人员的人事档案及近年来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文书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并按规定进行整理,档案材料已全部分类归档装订成册,文书材料全部形成“一人一档”。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今后每年组织市人大机关党组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邀请市委组织部业务科室同志到人大机关指导工作,选派人员参加组织人事业务培训,杜绝出现原则性、程序性错误,并及时收集整理人事档案,推动选人用人工作更加规范运行。
5.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以及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清单,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后实施。2023年机关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党支部联系点工作等内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对党建工作的指导。二是严肃会议纪律。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市人大机关进一步强化会议纪律,机关党支部每次召开党员大会要求党员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2024年3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推荐新一届支委会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参会人数32人,符合法定开会人数,杜绝人数不过半现象。三是严肃组织生活。2023年12月市人大机关党支部已经按照要求组织市人大机关党支部5个党小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此外,自巡察反馈意见之后市人大机关党支部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三会一课”,支委会积极组织党支部成员学习党建知识,提高支委会成员业务水平,强化自身建设。
(四)认真落实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主要是着力解决“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能力水平。组织行政科和财务室有关人员继续学习《会计法》《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等文件精神,并通过机关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贵港市市直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贵港市市直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财经制度,进一步熟悉财经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二是规范项目经费调整工作。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对相关项目经费进行调整之前,发函给市财政局,征得市财政局同意后我机关才支出相应经费。如:2023年10月10日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调整为会议费、《贵港人大》编印及稿酬、人大各委室执法检查及调研经费;2023年11月22日将财经委预决算审查经费、人大专题询问经费、预决算审查、计划审查及法律顾问专家库经费调整为人大宣传工作经费。以上均征得财政局同意,并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作出调整。三是进一步理顺人大会议经费超支问题。为了保障全市“两会”的顺利召开,保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履职,保证会议经费在标准范围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市政协办公室联合向市财政局报送《关于申请提高一类会议费标准及明确市人大代表活动、政协委员视察经费开支标准的函》,加强沟通联系,确保相关经费得到规范使用。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人大机关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机关工作和建设的方面,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同时,认真巩固整改成果,抓好同质、同类问题整改,严防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4563580;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B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ggrd1996@163.com。